藝設系113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
【藝設系113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
一、申請資格:
(一)本系師資生或教程生之在學學生,且未受懲戒處分者。不含休學生、交換生、延畢生、公費生、曾被取消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資格之學生、在職專班學生等。
1.大學部:113學年度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師資生。
2.碩士班:113學年度碩士班二年級師資生。
(二)申請時前一學期(112學年度第1學期)之學業成績為全班排名前40%,且每學期之德育(操行)成績均達85分(含)以上。
二、甄選名額:暫定2名。(實際依教育部核定為準)
三、申請方式及日期:
- 申請方式:請至下列網址填寫報名資料,並將所有報名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至雲端
- 申請時間:自113年6月3日(星期一)至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
四、甄選方式: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
五、獎學金金額:獲甄選通過之受獎生,每名每月核發新臺幣8,000元。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系辦邱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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