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藝術組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學年度申請入學考試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藝術組)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
一、報到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5年5月22日(五)上午場 8:00~8:30 下午場12:20~12:50
(二)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藝術館1樓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二、報到繳驗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三、甄試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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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項目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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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場 8:00 ~ 8:30 |
報到、繳驗證件 |
本校藝術館1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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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場 12:20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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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場 8:40 |
預備時間 |
本校藝術館四樓M403教室 (考生預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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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場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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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場 8:50 ~ 12:00 |
面試 |
本校藝術館三樓M333室(試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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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場 13:10 ~ 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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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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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聯絡事宜:
考生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本系施欣妤助教 電話:(02)2732-1104轉63401
Email:ace@tea.ntue.edu.tw 網址:http://s12.ntue.edu.tw
1.本校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通過指定項目資格審查考生名單請自行點選網址連結查詢。通過資格審查考生,請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於學系所訂指定項目甄試時間提前到校,並參加學系指定項目甄試。
2.本校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試無需列印准考證,考生應試時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駕照、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3. 未帶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照片之駕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有效期限內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入場,如經監試人員核對報名表確係考生本人無誤者,准予先行應試,並依第十三條規定扣減該科成績三分。
4. 前項考生應於當節考試結束鈴(鐘)響畢前,至試務中心簽署切結書並接受拍照存證,且於切結書所載期限內提供證件正本辦理補驗,未完成補驗手續者,該科不計分。
5.為利試務進行,建議家長陪同考生報到後即離開試場層樓,以維繫考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