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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藝術組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學年度申請入學考試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藝術)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

一、報到時間及地點:

    ()時間:115522()上午場 800~830  下午場1220~1250

    ()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藝術館1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34)

二、報到繳驗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三、甄試流程表:

時間

項目

地點

上午場  800 ~ 830

報到、繳驗證件

本校藝術館1

下午場 1220 ~1250

上午場      840

預備時間

本校藝術館四樓M403教室

(考生預備區)

下午場     1300

上午場  850 ~ 1200

面試

本校藝術館三樓M333(試場)

下午場 1310 ~ 結束

注意事項:

  1. 第一次報到時間及順序公告:於115519日(星期二)中午前公告於本系網頁最新公告(依學測准考證號排列)。若有時間調整需求者,請填寫本系面試順序調整單(如附件),並於115520(星期三)上午10:00前傳真至本系辦公室(傳真:02-2732-4069),逾時不予受理,並以申請一次為限。(本系保留調整與否之權力)
  2. 調整後報到時間及順序公告:115520()下午3:00前公告於本系系網最新公告。
  3. 報到及預備:於本校藝術館一樓繳驗證件後,請至考生預備區內準備面試【840(上午場)1300(下午場)】。
  4. 請在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考生於面試考試開始【850(上午場)1310(下午場)】後15分鐘內未到場者,不得入場並以棄權論。
  5. 考生其他相關資料已於審查時驗訖,參加甄試當天不得再提供其他任何資料。
  6. 面試進行期間考生一律於考生預備區內聽候司號人員依序叫號參加面試,叫號三次且5分鐘內不到者,視同放棄甄試資格
  7. 考生離開考生預備區時請將攜帶物品全數帶出,完成面試後不得再進入。
  8. 教室內禁止飲食,請勿攜帶任何食物入內。
  9. 進入試場時,行動電話或具通訊功能之任何電子用品請關機或者勿攜入。
  10. 除考生及試務工作人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進入本系館,以方便管控人員出入,家長如需陪同至本校,請於校園空曠處等候考生。

   四、聯絡事宜:

考生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本系施欣妤助教  電話:(02)2732-110463401

Emailace@tea.ntue.edu.tw                 網址:http://s12.ntue.edu.tw

1.本校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通過指定項目資格審查考生名單請自行點選網址連結查詢。通過資格審查考生,請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於學系所訂指定項目甄試時間提前到校,並參加學系指定項目甄試。


2.本校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試無需列印准考證,考生應試時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駕照、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3. 未帶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照片之駕照、全民健康保險卡、有效期限內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入場,如經監試人員核對報名表確係考生本人無誤者,准予先行應試,並依第十三條規定扣減該科成績三分。

4. 前項考生應於當節考試結束鈴(鐘)響畢前,至試務中心簽署切結書並接受拍照存證,且於切結書所載期限內提供證件正本辦理補驗,未完成補驗手續者,該科不計分。

5.為利試務進行,建議家長陪同考生報到後即離開試場層樓,以維繫考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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