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設系112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簡章

【本系112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

一、申請資格:

(一)本系師資生之在學學生,且未受懲戒處分者。不含休學生、交換生、延畢生、公費生、曾被取消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資格之學生、在職專班學生等。

1.大學部:112學年度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師資生。

2.碩士班:112學年度碩士班二年級師資生。

(二)申請時前一學期(111學年度第1學期)之學業成績為全班排名前40%,且每學期之德育(操行)成績均達85分(含)以上。

二、甄選名額:暫定2名。(實際依教育部核定為準)

三、申請方式及日期:

(一)申請方式:請至下列網址填寫報名資料,並將所有報名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至雲端https://forms.gle/SWgUQecui64d1Gqm7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6月7日(星期三)中午12:00止。

四、甄選方式: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

五、獎學金金額:獲甄選通過之受獎生,每名每月核發新臺幣8,000元。

六、詳細請參閱附件簡章。

七、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系辦邱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