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報名方式步驟:(1)先網路取號(2)繳費後(3)再網路報名。
網路取號繳費:113年11月28日(四)9:00至113年12月18日(三)17:30止
網路報名填表:113年11月28日(四)9:00至113年12月19日(四)17:30止
博士班依簡章規定應郵寄審查資料之截止日期:113年12月26日(四)前(郵戳為憑)

※簡章請自行下載列印,不另發售紙本。

詳細相關報名簡章:114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藝術跨域整合博士班

一般生

3

符合本簡章「貳、報考資格」規定者。

考試項目

(第一階段)

初試

資料審查

1、碩士論文(或作品集)及學術論著

2、研究計畫

3、深造動機說明、推薦信 2 份、研究所成績單及其他相關有利審查資料

(第二階段)

複試

面試

專業與表達能力

總參同順分序

初試:擇優篩選後如有同分情形,均得參加複試。

複試:1. 面試成績

2.資料審查成績

面試:114 2 16 日(星期日

考場於考試前 3 日於本校網頁「招生資訊」專區公告。

一、依資料審查成績擇優篩選擬錄取人數之 4 倍考生參加面試。通過初試者,始得參加複試。

 114 1 22 (星期三)公告資料審查通過名單,請自行至本校招生專區列印准考證應試。

 參加複試之考生,須繳交複試費用 1,000 元,於 114 2 4 (星期二)2 16 (星期日)複試

    報到前,至招生資訊專區「取得第 2 階段繳費帳號」完成繳費。二、考生繳交之各項資料一概不退還

 請考生自行備份。

三、考試項目各項原始分數最高為 100 分。

四、總成績計算方式:

(一)初試:資料審查

(二)複試:資料審查成績 ×50% +面試成績 ×50%

五、資料審查評分參考標準及各項百分比如下:

(一)碩士論文(或作品集)及學術論著:40%

(二)研究計畫:30%

(三)深造動機說明、推薦信 2 、研究所成績單及其他相關有利審查資料:30%

六、面試評分參考標準及各項百分比如下:

(一)研究計畫說明與問答:30%

(二)專業素養:40%

(三)表達能力:30%

七、外國學生亦可報考,但本校另有專為外國學生設置之招生管道及名額,請參考本校招生專區「2025 年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113 12 26 (星期四)考生繳交資料如下:

一、請將審查資料內容規定之資料裝入黏貼「系所審查專用信封封面」之資料袋逕寄臺北市和平東路 2 134 號,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收(以郵戳為憑,審查資料之資料袋請予以彌封

並於彌封處加蓋私章或簽名,繳交時間截止後不再收件亦不接受抽換。未繳交者該項成績以0分計算,亦不受理退費。

二、審查資料內容:(下列資料各 1 )

(一)自傳與履歷。

(二)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研究計畫。

(四)已發表之學術論著或創作研究成果(作品集)

(五)碩士論文1份(碩士學位之獲得如無碩士論文者,得以相當之學術論著代替);若為應屆畢業生,得以碩士學位論文口試本(需經指導教授親自簽名)取代。

(六)深造動機說明。

(七)其他相關有利審查資料。

(八)推薦信 2

(九)繳交智慧財產切結書(附件 8

026639-6688 63401 請洽施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