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相關報名簡章:114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十二、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碩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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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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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 |
一般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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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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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 |
藝術教育、評論與行政組 |
藝術創作組 |
工藝創作組 |
產品設計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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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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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額 |
3 名 |
4 名 |
3 名 |
3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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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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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
格 |
符合本簡章「貳、報考資格」規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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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項目 |
初試 |
資料審查 |
審查資料內容請詳見注意事項之二、各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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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 |
面試 |
專業與表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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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參酌同順分序 | 初試:4 組擇優篩選後如有同分情形,均得參加複試。複試:1.面試 2.資料審查 | |||||||||
考 |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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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期 |
面試:114 年 2 月 16 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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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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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點 |
考場於考試前3日於本校網頁「招生資訊」專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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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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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
項 |
一、共同注意事項 (一)各組依資料審查成績擇優篩選擬錄取人數之 3 倍考生參加面試。通過初試者,始得參 加複試。11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公告資料審查通過名單,請自行至本校招生專區列 印准考證應試。參加複試之考生,須繳交複試費用 1,000 元,於 114 年 2 月 4 日(星期 二)至 2 月 16 日(星期日)複試報到前,至招生資訊專區「取得第 2 階段繳費帳號」完成繳費。 (二)考試項目各項原始分數最高為 100 分。 4 組總成績計算方式: 1、初試總成績:資料審查 2、複試總成績:資料審查成績 × 50% + 面試成績 × 50% (三)各組分別錄取,但得視考生成績採不足額錄取,如其中一組錄取不足額時,所餘名額得由他組考生《依 1.藝術教育、評論與行政組 2.藝術創作組 3..工藝創作組 4.產品設計組之順序》流用。 (四)本系碩士班 114 學年度入學之新生,提供若干名師資生名額修習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入學後辦理甄試,擇優錄取。 (五)審查資料請依序整理齊全並合併為 1 個 pdf 檔(以 10MB 為限),於 113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四)17:30 前上傳,逾時不受理(請詳閱簡章第 6 頁(三)上傳資料注意事項)。影音資料請上傳 Youtube 或 Vimeo 平台,並提供連結,開放權限供評委審閱,若未能於 113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前完成上傳者或逾期更動資料者,成績以 0 分計算,亦不受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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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組規定之審查資料內容: (一)藝術教育、評論與行政組: 1、簡歷自傳 1 份(以 A4 繕打,2 頁以內)。 2、研究計畫。 3、大學中文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戳章,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藝術教育、藝術理論、藝術評論、藝術策展等相關作品,以 A4 繕打,不限字數。) 5、繳交智慧財產切結書(附件 8)。 (二)藝術創作組: 1、簡歷自傳 1 份(以 A4 繕打,2 頁以內)。 2、研究計畫。 3、作品集(近 3 年內之個人相關作品資料)。 4、作品清單(清單請註明:名稱、規格、材質、年代及操作方式)。 5、繳交智慧財產切結書(附件 8)。 6、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得獎證明、特殊表現、駐村紀錄等相關作品,以 A4 繕打,不限字數)。 7、面試時請攜帶作品原作,至多 3 件。 (三)工藝創作組: 1、簡歷自傳 1 份(以 A4 繕打,2 頁以內)。 2、研究計畫。 3、作品集(近 5 年內之個人創作,註明:名稱、規格、年代、材質及技法)。 4、繳交智慧財產切結書(附件 8)。 5、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專業證照、研習證明或得獎紀錄等)。 6、面試時請攜帶作品原作,至多 3 件。 (四)產品設計組: 1、簡歷自傳 1 份(格式:A4,2 頁以內)。 2、研究計畫。 3、作品集(近 5 年內之個人相關作品資料:作品清單、設計理念、完成時間)。 4、繳交智慧財產切結書(附件 8)。 5、大學中文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戳章,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 6、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專業證照、研習證明或得獎紀錄等)。 三、資料審查評分參考標準及各項百分比如下: (一)自傳與研究計畫:30% (二)專業表現:50% (三)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20% 四、面試評分參考標準及各項百分比如下: (一)研究計畫說明與問答:30% (二)專業素養:40% (三)表達能力: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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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
絡 |
方 |
式 |
(02)6639-6688 轉 63401 請洽施助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