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設系113-1學期新聘兼任教師甄選公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新聘兼任教師甄選公告

系所

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職位

講師級(含)以上

名額

1

學歷及資格

一、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或具講師級(含)以上教師證書。

二、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應聘科目

藝四乙「藝術工房規劃經營」選修2學分2小時

應徵手續

日 期

一、應徵手續:

(一)填寫本系兼任教師申請表(請至本系網頁下載)。

(二)檢附應聘科目授課計畫大綱(含期末考共18週)、學經歷證書影本、教學經驗證明文件、教師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

(三)以上文件請掛號郵寄『臺北市106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 黃心蓉主任收』。
*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兼任教師

二、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0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應徵者若需寄回應徵資料,請註明並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

四、待遇:約聘內容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為依據,待遇依政府及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五、起聘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網址

https://s12.ntu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