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
「視覺藝術基本能力分級檢定」應考須知
一、報到時間及地點:
1.時間:111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8:40~8:50
2.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藝術館M401教室
二、報到繳驗證件:國民身份證(正本)或本校學生證(正本)
三、甄試項目:
素描(35%)、彩繪(35%)、立體造型(30%)
四、甄試流程表:
時 間 |
項 目 |
地 點 |
08:40~08:50 |
報 到 |
本校藝術館4樓M401教室(座位表如附件) |
09:00~12:00 |
素描、彩繪、立體造型(術科實作) |
五、注意事項:
(一)除「立體造型」甄試項目材料由主辦單位提供外,考生需自備素描及彩繪用具。各項甄試項目所需用具簡要說明如下:
1.「素描」:使用鉛筆、炭筆、針筆等單色材料。
2.「彩繪」:透明與不透明水彩、彩色鉛筆、麥克筆、粉彩、廣告顏料等,以現場能乾燥、固著者為限。
(二)符合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所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實施之對象者或其他依規定不得外出者,不得到校應試。
(三)行動電話或具通訊功能之任何電子用品請勿攜入考場。
(四)開始考試後,考生遲到15分鐘即不得進入考場,進入考場40分鐘內不得出場。
(五)檢定項目試題於考試當節由監試教師拆彌封公布,考生不得於作品和答案紙上書寫姓名、與其他任何記號。如發現代筆等違規情事,一律取消資格。
六、聯絡事宜: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系邱助教
電話:(02)2732-1104轉63407 EMAIL:hitomi@tea.ntue.edu.tw